档案销毁: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,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,通过档案,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;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,在资料中有无弄虚作假、违法乱纪等行为;档案还可以为国家、单位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,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。
与文书档案、科技档案相比,档案有它自身的特点,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:
一、形成范围广泛,凡是具备独立会计核算的单位,都要形成会计档案。
二、档案类别稳定。
三、外在形式多样。
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。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,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算起。
档案保管期满,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提出销毁意见,部门共同鉴定、严格审查,编造档案销毁清册。之后再由销毁公司进行销毁。